华人资讯 | 华人所汪奎律师应邀为稻香村学校老师开展防范校园欺凌行为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2024-04-16 浏览次数:250
近年来,校园欺凌发生愈加频繁,对学生的成长和学校教育带来了严重影响,也引发社会对青少年教育的思考。4月8日下午,应合肥市稻香村小学教育集团肥西路校区邀请,华人所合伙人汪奎律师为该校老师开展了《防范校园欺凌行为,守护学生身心健康》专题讲座。
为了让老师们深入了解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特征以及如何开展防范工作,汪奎律师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讲解:一是什么是学生欺凌行为。学生欺凌行为不同于学生打架斗殴,这种行为是包含多种形式的有目的的攻击行为,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和重复性,而且以欺凌者和受害者之间不对等的权力关系为显著特点,偶发双方没有明显优劣势之分的学生打架斗殴冲突行为显然不属于欺凌行为。二是防范学生欺凌行为系学校的法定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学校要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依法加强管教,依法依规处置欺凌事件。三是对于实施欺凌学生如何处理。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实施欺凌学生的年龄以及实施欺凌行为的严重程度,可以对其实施教育惩戒、矫治教育措施、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等措施。四是作为老师,如何做好防范学生欺凌工作。首先,教师应当统一思想,明确知晓校园欺凌行为的巨大危害,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坚决反对校园欺凌行为。其次,老师可以利用班会课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教育学生彼此尊重,指导学生开展“第一次遭遇欺凌该怎么办”头脑风暴,提前教导学生如何正确应对可能存在的欺凌行为,提高学生的法律保护意识。
校园欺凌事件的每一次发生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防范欺凌行为是全社会的义务,也是青少年教育过程中的一大难题。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需要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共同发力。学校作为学生接受教育的重要场所,更应该加强对学生权益的保护,多方位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