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立于上,教弘于下 | 华人律师应邀为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普法讲座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89
9月2日,本所苗春健、葛立娟律师应邀赴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庐州女子监狱)开展普法教育培训,本次讲座以“法立于上,教弘于下”为主题,旨在加强未成年犯的法治教育,预防重新犯罪。
为了对未成年犯进行针对性的法律知识普及,本次培训从我国现行立法基本情况入手,着重介绍了未成年人应当了解的主要法律、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未成年人高发犯罪类型,并有针对性的对打架的犯罪成本、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等方面进行系统讲解。
培训结合邯郸初中生被害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追诉相关规定进行说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主观恶性深、危害严重的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在处罚上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同时,还分别从加害者和被害者角度说明如何预防和应对未成年人犯罪。
为落实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培训的最后环节,苗春健引用了一位检察官助理写给未成年被告人的一封信,信中借用美国作家塔拉·韦斯特弗的自传体小说《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告诉大家,在这个世界,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孤独地行走,“人间万千光景,苦乐喜忧,跌撞起伏,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学会自救,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更美好。愿你见善则迁,有过则改,愿你心底有光,飞往更好的未来”。